广西强强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7月第2批招标
计划发布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招标人主体责任履行指引》(发改法规〔2025〕1358号)要求,现开展202X年X月第X批招标计划发布,详细内容详见附件。招标项目概况、主要资格条件及时间节点以正式发布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附件:广西强强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7月第2批招标计划发布汇总表
广西强强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7月28日
广西强强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X年X月第X批招标计划发布汇总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投标人主要资格条件 | 预计公告发布时间 | 备注 |
| 1 |
广西强强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6-2027年预焙阳极运输服务项目1标段 |
(1)标段编号:GTZX-26-0176/01 (2)招标范围:运输路线:广西平果市铝城大道左一巷135号(广西强强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百色六塘镇(广西百色广投银海铝业有限责任公司仓库)货物名称:预焙阳极碳块;运距:约120km; (3)本标段运量:约1.91万吨(最终根据甲方发货计划为准,甲方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求对实际承运量进行增减) (4)服务期限:2026年10月-2026年12月。 (5)标段概算:76.4万元(含税)。 (6)运输方式:汽运 |
3.1投标人须为国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投标人资质最低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3投标人业绩最低要求: 1标段: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的货物运输服务业绩累计服务数量1万吨及以上或者累计服务金额50万元及以上; 以上业绩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合同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 ②合同事项对应的资金往来证明材料(结算单据或银行收款记录或发票扫描件或与合同对应事项实际发生业务的佐证材料等);业绩按合同事项对应资金往来证明材料显示的承运数量或金额累计,不同类材料不重复累计,以同一类材料累计承运数量或金额高者作为评审依据。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3个标段投标,多投多中,不限制中标数量。 注:项目业绩案例、资质证照等详细资格条件,以正式招标公告约定为准。 |
2026年8月3日 | |
| 2 | 广西强强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6-2027年预焙阳极运输服务项目2标段 |
(1)标段编号:GTZX-26-0176/02 (2)招标范围:运输路线:广西平果市铝城大道左一巷135号(广西强强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广西来宾市兴宾区迁江镇迁江华侨农场(广西来宾广投银海铝业有限责任公司仓库);货物名称:预焙阳极碳块;运距:约180km; (3)本标段运量:约6.3万吨(最终根据甲方发货计划为准,甲方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求对实际承运量进行增减) (4)服务期限:2026年10月-2026年12月。 (5)标段概算:378万元(含税)。 (6)运输方式:汽运 |
3.1投标人须为国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投标人资质最低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3投标人业绩最低要求: 2标段: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的货物运输服务业绩累计服务数量5万吨及以上或者累计服务金额300万元及以上; 以上业绩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合同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 ②合同事项对应的资金往来证明材料(结算单据或银行收款记录或发票扫描件或与合同对应事项实际发生业务的佐证材料等);业绩按合同事项对应资金往来证明材料显示的承运数量或金额累计,不同类材料不重复累计,以同一类材料累计承运数量或金额高者作为评审依据。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3个标段投标,多投多中,不限制中标数量。 注:项目业绩案例、资质证照等详细资格条件,以正式招标公告约定为准。 |
2026年8月3日 | |
| 3 | 广西强强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6-2027年预焙阳极运输服务项目3标段 |
(1)标段编号:GTZX-26-0176/03 (2)招标范围:运输路线:广西平果市铝城大道左一巷135号(广西强强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砚山县干河乡碧云村(云南宏泰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仓库)。运输货物:预焙阳极碳块;运距:约500km; (3)本标段运量:约8万吨(最终根据甲方发货计划为准,甲方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求对实际承运量进行增减) (4)服务期限:2026年11月-2027年10月。 (5)标段概算:1160万元(含税)。 (6)运输方式:汽运 2.5项目概算:1614.4万元(含税) 2.6项目类型:服务。 |
3.1投标人须为国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投标人资质最低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3投标人业绩最低要求: 3标段: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的货物运输服务业绩累计服务数量8万吨及以上或者累计服务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 以上业绩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合同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 ②合同事项对应的资金往来证明材料(结算单据或银行收款记录或发票扫描件或与合同对应事项实际发生业务的佐证材料等);业绩按合同事项对应资金往来证明材料显示的承运数量或金额累计,不同类材料不重复累计,以同一类材料累计承运数量或金额高者作为评审依据。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3个标段投标,多投多中,不限制中标数量。 注:项目业绩案例、资质证照等详细资格条件,以正式招标公告约定为准。 |
2026年8月3日 |
| 招标人 | 招标人联系人 | 招标联系方式 |
| 广西强强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 潘华立 | 0776-58099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