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进口矿原矿堆场系统无组织排放治理项目重型板式给料机设备采购招标计划发布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招标人主体责任履行指引》(发改法规〔2025〕1358号)要求,现开展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进口矿原矿堆场系统无组织排放治理项目重型板式给料机设备采购招标计划发布,详细内容详见附件。招标项目概况、主要资格条件及时间节点以正式发布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附件: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进口矿原矿堆场系统无组织排放治理项目重型板式给料机设备采购招标计划发布汇总表
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
2026年7月23日
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进口矿原矿堆场系统无组织排放治理项目重型板式给料机设备采购招标计划发布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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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投标人主要资格条件 |
预计公告发布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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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进口矿原矿堆场系统无组织排放治理项目重型板式给料机设备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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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实施地点:广西百色市德保县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厂区2、招标范围:购置重型板式给料机4台(要求单台输送能力:≥500 t/h)的设计、制造、检验、包装、运输、验收、指导安装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与质量保证、售后服务、技术培训等内容。 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设备到货。 注:具体情况以正式招标公告约定为准。 |
1、投标人须为国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投标人业绩最低要求: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重型板式给料机供货业绩,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签字盖章页),合同不能体现业绩要求的,还应提供能够体现业绩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如为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核心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同一品牌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予以否决;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代理商参加投标的,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的代理商中通过初步评审且评标价最低的代理商为有效投标人,其余投标人的投标将予以否决。 注:项目业绩案例、资质证照等详细资格条件,以正式招标公告约定为准。 |
2026年7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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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 | 招标人联系人 | 招标联系方式 |
| 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 | 卢兴驾 | 0776-3788146 |